教育,科技部主任雷超子表示,2021年,教育出臺文件,集中治理中小學學習應用亂象。隨著工作的深入,我們發現不僅中小學的學習類app需要規范,教育系統也迫切需要出臺比較全面有力的文件,加強對教育app發展的整體指導,業界也翹首以盼出臺政策,明確監管標準,為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氛圍
據悉,《意見》明確了教育App的內涵和外延,提出教育App是以教職員工、學生和家長為主要用戶,以教育和學習為主要應用場景,服務于學校教學管理、學生學習生活、家校互動的App。
《意見》標準教育APP大致可以分為三類:市場競爭、師生自主選擇;企業;的學校合作、學校組織和應用學校獨立于開發,為學校使用而部署。
《意見》對教育app提供商提出明確要求為數不多是建立備案制度。按照“國家標準統一、各省單獨實施、企業",屬地備案”的原則,建立備案機制,為事后監管提供支持。二是加強內容建設。明確內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,符合黨的教育政策,體現教育質量導向,并規范未成年人保護、服務提供等方面。三是規范數據管理。嚴格控制數據收集使用范圍,嚴禁強制用戶授權提供個人隱私信息。四是保證網絡安全。嚴格執行《網絡安全法》,推動建立安全審核認證,切實保障師生切身利益。
雷超子說,引導規范管理是手段,有序健康發展是目標,規范管理是營造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。按照國家“精簡行政、下放權力、強化監管、完善服務”改革精神,對教育APP實行包容審慎監管,不設準入許可,事后加強監管,在嚴守底線的前提下,為新業態發展留足空間。充分發揮鵝效應。鼓勵購買優質教育APP服務,創新供給模式,促進產業發展。